一起。 那就,算了吧。 忘了吧。 萧梦收回视线,只当做从没看见过他,将手机充电器拔下来塞进包包里后,拉上包包拉链就绕开谢景霄要走。 擦肩而过的时候,谢景霄扣住了她的手腕儿。 他的手在颤抖。 他的掌心指腹不知为何冰凉刺骨,全然不似当年温热干燥。萧梦还记得,她小时候,最喜欢牵着谢景霄的手、拖着他陪自己逛小吃街、指挥他买这买那。那时候,谢景霄那样一个向来不苟言笑又淡漠的人,也会心甘情愿地给她跑腿、并逗她笑…… 在这样的时刻突然想起旧时的快乐,萧梦忍不住地鼻酸眼涩。特别是一想到自己此刻与谢景霄分别之后,余生恐怕再也没有见面的可能了,就觉得,那些仇啊恨啊爱啊,也没那么重要了。而且,旧日的快乐也只能是旧时的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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